某某发的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能收到吗?
时间:2025-01-06|栏目:苏州律师|
法律分析:执行裁定未收到一般是不可以执行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决定再审,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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