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苏州律师

若因妻子出轨丈夫自杀身亡,是否应负相应的法

时间:2025-02-03|栏目:苏州律师|
正常来说是不用的。如果一方自杀的时候,另一方不存在法定的救助义务的话,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杀倾向、却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自杀: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上城区看守所地址 象山县看守所地址 海盐县看守所地址 西湖区看守所电话 宁海县看守所电话 永嘉县看守所电话 瑞安市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文成县看守所电话 磐安县看守所电话 海宁市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龙泉市看守所电话 宝山区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电话 杭州临平区律师 宁波市律师 宁波海曙区律师 温州市律师 德清县律师 嘉善县律师 海盐县律师 龙游县律师 温岭市律师 仙居县律师 云和县律师 景宁县律师 黄山市律师 丹江市律师 江阴市律师